昌江: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打造放心消费商圈

发布时间:2023-02-05 18:37:00 作者:
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根。近年来,我县坚持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通过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引导县域内的企业和商户从思想上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打造放心消费商圈,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发挥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更多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月23日上午,县发改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县城石碌金凯时代广场,了解商场及超市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走进商场内,“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书”标牌和诚信的元素随处可见,超市内的醒目位置也张贴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及“诚信为荣 失信可耻”等标语,这些标识正是商场和超市对顾客放心消费的承诺书。工作人员与商铺经营人员交谈,鼓励他们继续做好诚信经营工作,争做诚信典型,共同为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金凯时代广场是我县创建的“放心消费商圈”。商场里多家商铺均持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的“放心消费单位”证书。通过为诚信经营的商户颁发“放心消费单位”证书,既增强了商户的荣誉感,激发市场主体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圈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也提振了群众的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达到双赢。

石碌镇居民谢先生说:“这些店铺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让我们消费的时候感到很放心。希望商铺都诚信经营,保障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工作要求,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旨在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消费环境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消室主任张云说:“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围绕‘安全、质量、服务、维权、价格’五个放心工作目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的是让经营者加强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创建16家放心消费单位,56个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1个放心消费商圈。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大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市场环境。